一、 基本情况
广西浩德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本基金会)于2014年8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登记。登记证号:桂基证字第37号。组织机构代码:31059863-4。法定代表人:陈熹微。
业务主管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
业务范围:资助贫困家庭孩子完成学业;;资助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孩子的医疗和寄养费用;申请承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;让更多处于困境中的孩子得到更好的服务。
二、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
本基金会管理层对基金会持续运营能力评估后,认为基金会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运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,本基金会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运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。
三、 三、财务报表符合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声明
本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要求,真实、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、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。
四、 主要会计政策
1、 会计制度
本基金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及其补充规定。
2、 会计期间
本基金会以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。
3、 记账本位币
本基金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。
4、 记账基础和计价
广西清源慈善基金会
电话:0771-5523729
联系人:何女士
邮箱:591699346@qq.com
QQ:591699346
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6号1栋3单元308号